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新三板2018年进入混合交易时代 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市场特点
引入集合竞价,全国股转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撮合频次
近日,新三板分层后首次集中改革政策出台,此次改革涉及分层、交易、信息披露,在“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的总体思路下,2018年新三板将进入混合交易时代。
在交易制度层面,此次改革引入集合竞价、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巩固做市转让。具体来看,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与市场分层配套,对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采取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每天共5次。
为满足市场参与人合理的协议转让需求,此次交易制度改革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符合一定数量、金额及相应价格限制的协议转让,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在盘中申报、盘后成交;对于收购、对赌履约、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转让等合理的特殊转让需求,可以在线下通过申请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予以满足。
另外,此次改革还巩固做市转让,并予以适当调整完善。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在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的同时,协议转让方式一并适用于做市转让的挂牌股票。
一位业内人士近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引入集合竞价、推出盘后协议转让,都是具有公开市场特点的交易方式,另外叠加未来引入私募机构等参与做市转让,这意味着新三板市场将进入混合交易时代。”
2016年9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启动私募参与做市商的基础性工作。当年12月份还公布了首批10家参与做市业务试点的私募机构名单。预计未来10家私募机构经过现场验收之后,监管部门将推进私募机构试点参与做市。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自此全国股转系统制定的将于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已经为继续推进改革、优化交易制度预留了空间,该细则明确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除了新增和优化交易制度是亮点之外,此次改革也涉及分层,优化分层不仅为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为后续再分层推出精选层留下了想象空间。”上述业内人士称。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分层制度的修改完善总体思路是,在保持现有市场分层基本架构、基本逻辑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创新层的部分准入和维持标准,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向创新层聚集,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奠定基础。
上述业内人士预计,“综合来看,此轮集中改革最大的利好预期是,新三板进入混合交易时代,优化分层、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以及交易制度的丰富,也将为推出精选层铺路。”